周永康心腹 受賄2000萬 李東生判囚15年

【本報綜合報道】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昔日心腹、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被控受賄逾二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昨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十五年,並沒收非法所得一百萬元,李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院判決書指,經查明,李東生在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十一個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戶口辦理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索取、非法收受或通過其弟李福升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二千一百九十八萬元。

法院認為,李東生案發後具有坦白情節;積極退繳其個人所獲贓款贓物,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揭向高官「進貢」美女

據悉,李東生是周永康貪腐集團得力幹將之一,早前曾被揭在任職央視副台長期間,不斷向高官「進貢」美女,靠性賄賂升官,令央視淪為貪官「後宮」,包括介紹央視女主播賈曉燁給周永康,賈後來成為周的妻子,而被稱為高官「公共情人」的湯燦,也是李東生在央視時一手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