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公明街道本月十二日發生企圖強姦案,陳姓女子回家時被鄰居挾持,遭強行拖到疑犯住處施暴。期間,陳女機警地藉言指自己是「第一次」要先洗澡,再將自己反鎖浴室報警及向親友求救。警方最終出動催淚氣體及爆破大門,入屋制服疑犯。目前疑犯已遭刑拘。
事發當日陳女下班回家時,突遭鄰居何某攔截去路,並強行拉進疑犯屋內企圖強姦。房東聞聲到走廊查探,聽到何屋內傳出有女子的掙扎聲,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何某與人曾糾纏,房東遂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後,何某堅稱與陳女是情侶關係,否認向陳女施襲;而陳女在其威脅下亦謊稱兩人只是感情糾紛,要求警方離開。警方隨後聯絡陳女親友了解情況,家人指出曾收到陳女求救短訊。
警方使計,先讓陳女親人跟何某談判,並謊稱警方已離開,讓何放下戒心,最終成功救出陳女。警方其後跟何某對峙,混亂間向屋內噴射催淚氣體及破門入屋,制服何某。何其後供稱因覬覦陳女美色,故趁陳女回家時施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