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豬飲水或囚10年

加拿大動物權益分子克拉因茨(Anita Krajnc),今年夏天見到一群由貨車運往屠宰場的豬隻缺水,與同伴立即向牠們餵水,惹來運豬司機不滿。克拉因茨的善舉,竟因豬隻在當地屬私人財產,物主有權於三十六小時內不讓牠們飲食,令她被控刑事傷害罪,一旦罪成可判囚十年。克拉因茨堅持自己沒有做錯,並已準備好坐監。

四十八歲的克拉因茨曾在大學教書,四年前因目睹動物被運往屠宰場的慘況,於是創立動物權益組織「多倫多豬隻拯救」(Toronto Pig Save)。她與其他組織成員於六月二十二日,在安大略省伯靈頓一條公路等候運豬車。當運豬車在紅燈位停車時,克拉因茨與同伴立即餵車內的豬隻飲水。豬隻見到有水飲時,紛紛互相擠壓上前,似是很口渴。

物主有權不予飲食

司機對克拉因茨等人的做法不滿,直言不知水內的成分如何,要求克拉因茨停手,並威脅報警,但克拉因茨不理會,反要求司機要有同情心。當克拉因茨以為事件告一段落時,她於九月九日收到法庭傳票,指豬場負責人布克爾投訴她。布克爾指克拉因茨無權危害其牲畜,又指若當時交通燈突然轉為綠燈,豬隻、克拉因茨及其同伴都有可能受傷。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豬隻在當地屬於私人財產,物主有權於運送期間的三十六小時內不讓牠們飲食。克拉因茨餵豬飲水的做法,被控刑事傷害罪,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或被罰五千加元(約二萬九千港元),法庭稍後將會決定正式的審訊日期。克拉因茨不認為他們做錯,指他們的責任是為飢餓者提供食物、為口渴者提供食水,她寧願坐監也不會繳交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