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大會Q&A

昨日揭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1),將舉行至本月十一日,全球有逾一百四十位國家元首出席。今年重點議題仍是各國能否達成一致的減排目標,以下則是三項公眾有關大會的疑問。

Q: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並非全球首場氣候大會,為何外界對今年特別抱有期望?

A:過往大會各國以「由上而下」的思維達成協議,同意大會減排主旨後,回國卻發現主旨與國家發展利益不符,繼而摒棄減排承諾。今次大會前,各國已自主制訂適合國家長遠發展的減排目標,令會上商討的減排協議能更切合各國發展。

Q:大會要達成甚麼協議才算成功?

A:科學家認為,地球整體氣溫於二一○○年前不可上升逾攝氏兩度。今次各國若同意可減慢氣溫上升的減排目標,已算成功。但有國家認為「攝氏兩度」的目標不足扭轉局面,而需訂立一個更能救亡的減排目標。

Q:協議是否有約束力?

A:減排協議被視為國際法之下的條約,但各國未明確訂出哪部分有法律約束力,這將影響美國和其他關鍵國家會否簽署。美國希望把大會達成的共識視為具約束力的協議,而非正式國際條約。法國總統奧朗德指,若協議沒法律效力、約束力,等於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