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好庭長」 揭姦舞伴變情婦

【本報綜合報道】曾獲江蘇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徐州豐縣法官黃濤因與情婦鬧翻,被對方揭發其五年以來寫下多封保證書,許下「與妻子離婚」、「再說謊話,天打五雷轟」等諾言,並擅自蓋上法院印章「以證真心」。其情婦透露與黃因廣場舞相識,遭強姦後發展成戀人,曾借出廿萬元(人民幣‧下同)予黃。黃現已被停職調查。

七寫保證書 承諾與妻離婚

自稱黃濤情婦的劉英表示,她於○八年因廣場舞認識黃濤,遭黃「霸王硬上弓」後發展成戀人,但自她患上肝癌後開始交惡。劉展示出黃濤七封保證書,其中三封蓋上法院印章。最早一封保證書寫於一○年三月,寫道「我非常愛你,心心相印,永不變心」,十分肉麻;最近一封則寫於今年四月,黃信中承諾五月會辦離婚。劉英透露,他倆相戀期間曾到國內多地旅遊,甚至拍下婚紗照,而黃更欠下她廿萬元,並有借據為證。

黃濤則指,當年乃劉英引誘他上床,隨後則被劉「黏上」,寫承諾書僅為安撫對方,而他只在一封保證書上蓋過印,其餘的印為劉擅取印章所蓋。黃又表示借據是被逼簽下,寫給劉英的借據合共有近二百萬元,並反問「她哪有那麼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