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8億 星教會創始人囚八年

【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史上最大宗教會挪用資金醜聞案,基督教教會「城市豐收教會」創會牧師康希等六名教會高層,早前被裁定以傳教為名,挪用五千萬新加坡元(約二億八千萬港元)教會基金罪成,法院昨日判處六人分別入獄廿一個月至八年不等,其中康希判刑最重。

六名被告中,五十一歲的康希判囚八年,陳一平牧師判監五年半,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入獄六年,教會前財務經理黃玉音五年、時任管理董事委員會成員林嶺恒三年,教會財務經理陳紹雲刑期最輕,入獄廿一個月。康希之妻何耀珊則未被起訴。法官判詞指,刑罰須起到阻嚇作用,但被告並無將款項用於個人利益,教會亦無損失,因此不能過重。

資助妻子出英語專輯

案情指,六名被告於○七年和○八年透過一項名為「跨界計劃」(Crossover)的項目,以傳教名義,資助何耀珊推出英語專輯,進軍美國市場。教會現時改由何耀珊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