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搜袋羞辱蘋果員工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蘋果公司加州零售店的員工兩年前提出集體訴訟,入稟法院反對公司以防止偷竊為由搜查員工所攜帶的袋子,要求公司補償因搜袋而延遲下班的薪金。法庭在上周六作出裁決,判員工一方敗訴。

這宗二○一三年提出的集體訴訟,涉及一萬二千名蘋果公司的現任職員及前職員。訴訟指控加州的五十二間蘋果零售店以防止偷竊為由,員工每次出入店舖都要被搜袋,包括下班及外出吃飯,做法令人感到羞辱和低下;員工亦因此被迫延遲下班,是故要求蘋果對搜查員工袋子時所耗費的時間作出補償。

裁決:「溫和」方式防盜

三藩市聯邦法院法官阿舒普裁定員工一方敗訴,他裁決時指,蘋果公司員工並沒提出證據,證明他們有必要帶袋上班;又指他們可以選擇不帶袋子上班,這樣就能避免因搜查而耽誤了私人時間。他又稱,蘋果公司沒有禁止員工帶袋上班,亦無禁止員工將私人擁有的蘋果產品帶入店,反而採取了「較溫和」的方式防止盜竊。原告人的代表律師對裁決感失望,考慮上訴;蘋果公司發言人則拒絕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