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針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六個直轄市,查核一百六十三家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發現其中七十四家的合同內容不合格,比率達四成五。
逾時接送賠償低於標準
其中違規比例最高的項目是「業者逾時接送」,根據相關規定,業者若逾時接送兒童,須支付逾時費給家長,每小時至少一百二十元新台幣(約廿九港元),但是次抽查發現六十九家業者出現賠償金低於標準 。
此外,當局規定消費者拿到有關合同時,有五天時間審閱再決定會否簽約,而是次抽檢發現有一成業者違反「審閱期間」規定,即未有記載合同審閱期或未填寫攜回審閱時間。其餘的不符合標準合約內容包括家長終止合同之退費及服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