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澳洲華裔男子胡黎明(Li Ming Hu,音譯)涉嫌操控信貸網絡,在悉尼一個賭場放貸,被稱為亞洲賭客的「人肉提款機」。胡黎明否認指控,近日入稟要求取回被警方充公的約一百萬澳元(約五百六十萬港元)現金,被法院駁回。
澳洲《星期日電訊報》報道,胡黎明涉嫌帶着裝有五十萬澳元(約二百八十萬港元)現金的黑色袋子,在星港城(The Star)賭場借款予現金不足的賭客,年息高達十二厘。警方早前充公他身上及車上的現金。
法院聆訊時得悉,胡黎明可動用的金額多達三千萬澳元(約一億七千萬港元),警方懷疑他操控一個沒有註冊的信貸網絡。
法院周日裁定胡黎明無法證明其資金的來源,不能取回被充公金錢。胡黎明則否認自己是信貸網絡的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