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網絡論壇早前舉辦裸拍比賽,一眾參加者在台北捷運先嗇宮站拍攝裸照並在網上發布,網站負責人、攝影師等五人去年底因涉妨害風化罪被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昨日偵結案件,稱現今社會開放程度高,該輯照片不會令人感到厭惡,亦沒有性暴力或性虐待的畫面,加上網站須事先繳費、輸入密碼才可瀏覽,並不完全公開,不構成相關罪行,因此決定不起訴五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