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擬設「好人法」 誣陷者或負刑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近年湧現「不敢做好人」社會病態現象,見死不救、好心救人反被索賠事件屢見不鮮。為杜絕問題,北京市政府日前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被視為「好人法」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為善心助人民眾提供法律保障,惡意誣陷救人者並索賠的人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施救免責仍存重大分歧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振剛稱,該項草案研討中,多數意見認為立法需回應社會呼聲,弘揚社會正氣,鼓勵並保護好心人,並讓惡意誣陷者承擔責任。但北京能否就好心人施救免責作出規定仍存有分歧。多數意見認為,好心人因施救造成損害,該承擔甚麼責任屬民事基本制度,地方無權改動。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估計北京民眾仍沒有扶陌生人跌倒的勇氣,因這是道德問題,靠法律只是治標不治本。有網民支持立法,認為應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