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案第18受害人獲賠

台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女子並乘機偷拍案,第十八名被害人提告求償二百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五十萬港元),最高法院昨維持原審判決,指李宗瑞犯行明確,應全額賠償定讞,是李宗瑞首宗被判賠定讞的個案。而另十七名受害人向李索償部分,去年獲高等法院判賠共二千七百四十五萬元(約六百八十五萬港元),目前仍在上訴中。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