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農港生兒子 判納入超生

廣東江門農民容桂強日前起訴蓬江區衞生局,指該局將其在香港所生的第二胎納入計劃生育統計內,並將第三胎列為超生,徵收六萬多元人民幣社會撫養費。據此前一審判決指,容氏夫婦在香港生育子女之後,帶回內地居住滿十八個月,就要算在計劃生育統計內,故判容氏夫婦敗訴,他們遂提出上訴,目前二審結果尚未宣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