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大陸女子黃靖雯去年殺死台灣男友藍坤俞並分屍焚屍,案件昨二審宣判,法官認為她有悔意,仍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黃昨到庭聽判,宣判前雙手合十,聽到判決後似乎鬆了一口氣。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昨日二審認為,黃本非十惡不赦之人,在自白書深表懺悔,僅因赴台後與被害人感情糾葛、債務糾紛乃至懷孕等因素導致憾事發生。而台中監獄指黃在囚期間行為、情緒有改善,法官遂認為她並非永無再教化遷善可能,維持判處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去年四月二十七日凌晨,黃靖雯趁同居男友、台中市車床工廠少東藍坤俞返家,在紅茶加入安眠藥迷暈藍,再用菜刀將藍殺害分屍,運往豐原山區焚燒棄置,並且製造搬屋及男友人間蒸發假象,誤導檢警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