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馬恐襲案 兇手焦哈爾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波士頓一三年發生馬拉松爆炸案,造成三死二百多人受傷,震驚全球。陪審團前日經過連續三日退庭商議逾十四小時後,判處被告焦哈爾死刑。對於這判決,有當日的救人英雄直指焦哈爾應落地獄,部分受害者家屬則認為判終身監禁較好。

有受害者家屬反對判決

陪審團作出裁決時表示,反駁辯方律師指焦哈爾是受兄長塔梅爾蘭控制而犯案的講法,又稱他沒有悔意,遂就其被定罪的三十項罪名中的六項,一致作出死刑裁決。廿一歲的焦哈爾聞判後微低着頭,雙手置於身前,對判決並無反應。基於法官需擇日宣布死刑,加上案件將自動上訴至高等法院,故在一系列上訴後,當局或需花數年才正式執行死刑。焦哈爾或成為911以來,美國首名恐怖分子死刑犯。

事發當日休班後參與救人的消防員沃德,聞判後稱:「他(焦哈爾)想落地獄,現在可提早達成目標。」母親諾登的兩名成年兒子,在恐襲中各痛失一隻腳。她稱會「一直看着每一步」,直至焦哈爾處死。惟有受害者家屬反對判決,認為終身監禁比死刑合適。恐襲中最年輕死者、八歲男童馬丁的父母認為判死刑或為案件帶來長年上訴,令其傷痛延續。恐襲目擊者巴倫亦認為焦哈爾應受終身監禁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