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級法院近日發布兩宗非法收購、加工及銷售病死豬案件,揭發有二千多噸病死豬流入廈門、福州及深圳等地,涉案金額達五千五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外,案中更揭發有檢疫人員每月收取約二千元的黑錢簽發檢疫合格證,讓病死豬肉逃過監管流向餐桌,危及市民健康。
據悉病死豬主要是通過豬販在本地和外地養殖戶被收購,或到河道把養殖戶丟棄的豬屍打撈回來。
據屠宰場工人透露,死豬的收購價低至約每公斤二元,而且來貨不管質量,照單全收。警方指,非法屠宰場的衞生環境極度惡劣,一些豬肉變綠發黑腐壞,亦有壞死的豬內臟堆積地上,惡臭熏人,有執法人員忍不住嘔吐,甚至好幾天吃不下飯。
為了讓病死豬取得政府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有疑犯以各種手段賄賂檢疫人員,包括送錢、請吃飯和送購物卡等。其中有檢疫人員每月收受二千一百元的「辛苦費」,給病死豬開具檢疫合格證,然後大量銷往廈門和深圳等周邊省份,再被當地的食品公司、凍肉批發商和滷料生產商等採購。辦案人員表示,今後應嚴肅追究相關養殖戶和餐館經營者,並對收受賄賂的公職人員嚴懲不貸。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