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前海法院於本年一月二十八日成立,前日正式開庭審理首宗案件。原告為香港環球理財平台有限公司(下稱環球),被告則為深圳居民、香港諾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諾德)控股股東常莎麗。
據悉諾德於去年介紹客戶到環球購買保險,但於退保後引發一百三十八萬港元的佣金糾紛。案件於當日並未宣判。
據悉雙方去年四月簽訂《合作協定》,指出諾德若向環球成功介紹客戶購買保險,環球需支付報酬;若客戶退保,諾德則需向環球歸還相應百分比例;若諾德違反《合作協定》,應賠償環球因此提出的訴訟、申索等支出。常莎麗為諾德在該協議中的擔保人。
去年八月,諾德向環球介紹一名王姓客戶,並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惟王於同年九月申請退保。根據《合作協定》,諾德及常莎麗應向環球退還佣金約一百萬元。惟環球多次催還佣金無果,遂將諾德擔保人常莎麗訴諸法院。據了解,雙方在庭上對擔保條款是否成立並生效、佣金應否退還,以及退還金額等作出多番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