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近年校園血案時有發生,加上街頭斬人、恐襲等事件不斷,各地學校都大幅增強保安。本報記者去年曾採訪深圳福田區內中小學學校,當時已有不少警員駕駛電單車在學校周圍巡邏;而學校自身亦聘用保安,配備防暴叉等裝備站崗,並嚴禁非該校人員及學生進入,家長要進校園,亦需先到校園保安室申請。
國家教育部早在二○○六年提出《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學校設立保衞機制,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安員,並需要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或驗證制度,禁止校外人員攜帶管制器具進入校園。而各地方教育局亦因應需要,要求學校採取不同程度的保安措施。一○年,順德區就曾開創警務室入駐校園,加設盾牌、警棍、防暴頭盔等裝備,並在上下課時配置一名警察及保安在門外站崗,保護學生上下課安全。
惟今次出事的幼稚園,從事後相片所見,校園除了大門鐵閘外,並未見有保安站於門外,且犯案兇徒是由學校老師及校車司機聯手制服,有網民就質疑學校的保安設施明顯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