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四川成都女子黃清前年在當地一家美容店,接受療程後患上白蝕症,腹部滿布白斑,終生難愈。黃遂於上年底將美容店負責人及店長告上法庭,索償四十五萬元(人民幣‧下同),本月九日開庭前,黃臨時追控美容店的代言人台灣藝員伊能靜,法院已立案處理,暫未開審。
黃清於一二年五月初,支付一萬一千多元購買「秀域古方減肥」連鎖美容店的按穴位、拔罐等療程,及按店員指示在腹部塗抹該店的藥膏及消脂液等產品。兩、三個月後,黃腹部發癢起紅疹,但店員稱問題為皮膚乾燥所致,屬正常現象;惟紅疹愈發嚴重,更開始脫皮,拔罐印周圍出現白斑,後向外散開,斑紋最大可達成人拳頭般大小。黃終在上年五月到醫院檢查,得知該為色素減退斑,白斑不會退,且終生難愈。
當地司法鑑定所去年十一月證實黃的皮膚病變,與秀域療程及藥品有明顯關係,而藥品包裝上亦無明確生產廠家及相關資料,故認為秀域療程存在過錯。
黃後以司法鑑定意見書為據,將秀域公司負責人李曉寧、秀域門店店長何正敏起訴至法院,索償四十五萬元,並要求對方承擔全數訴訟費;後於本月九日開庭前,黃臨時追加秀域的代言人伊能靜為被告,致該案暫未開審。
中國早年無相關法例要求代言人為消費者權益負責,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去年獲修改,第四十五條規定代言產品或服務令消費者權益受損,代言人需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另外今年修訂的《廣告法》亦強調,代言人不可宣傳其未試用過的商品或服務,進而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