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國務院日前發布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規定以誹謗造謠等方式損害慈善組織聲譽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被查處,疑避免郭美美事件重演。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該文件提出五項意見,包括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監督管理、公開監督管理訊息、強化慈善行業自律、加強社會監督,以及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其中,在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方面,文件要求民政部門作為慈善事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另外,對以誹謗造謠等方式損害慈善組織及其從業人員聲譽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及時查處。對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敷衍塞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