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頻舉報同行賺獎金

台南近期舉報商家沒按法規張貼禁煙標誌的個案激增,原來是有店主早前被人舉報遭罰後,一氣之下舉報其他同行,更憑政府發出的獎勵金,一個月賺超過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二萬五千港元),被罰商家怨聲載道。

根據台灣法例,禁煙場所包括學校、酒店、商店等,須在入口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誌,否則罰款一萬至五萬元。台南市為鼓勵市民舉報違法商家,推出舉報者可獲罰金百分之五作獎勵的措施。

商家抱怨標誌損美觀

當局去年全年接獲僅五十宗舉報,但上個月舉報宗數竟多達二百宗,且是同一人拍照舉報。以每月檢舉二百宗個案計算,舉報人至少可獲十萬元獎金。據指舉報者是服飾業者,因不忿之前被舉報,檢舉他人,「把罰金賺回來」。市衞生局稱被舉報多是服飾店及餐飲店,在同一日被舉報。有商家抱怨禁煙標誌破壞店面美觀,並對有人故意舉報感不滿。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