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道歉刪報道均被拒
章子怡向檢察官表示,《台壹》的報道嚴重影響她的名譽及損失,事發時已召開記者會公開澄清該報道內容不實,且未曾斷絕對外聯繫。許多媒體曾向其經理人查證,但《台壹》並未聯繫過。
章亦曾委任律師發函,要求《台壹》從網站上刪除該報道,並刊登道歉聲明,但遭對方回信拒絕,章認為台灣的司法一定能還她一個公道。
章早前入稟控告《台壹》以「捲入薄熙來案 章子怡伴遊十年撈三十二億」為題的報道不實。檢察官認為,章和其經理人皆駁斥斷絕對外聯繫的說法,且從未接獲《台壹》來電。即使《台壹》三名記者無法聯繫章的經理人,亦不能以無法聯繫當作合理查證的依據,遂依加重誹謗罪將三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