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嚴刑逼供內地冤獄頻生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冤假錯案頻生,不少人含冤入獄多年,險被執行死刑。轟動一時的「念斌投毒案」,福建福州男子念斌於○六年被控涉嫌投毒殺害鄰居兩名兒童,先後四次被判處死刑,經八年拉鋸上訴後,今年八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念斌無罪釋放。

殺妻罪成 妻竟現身

念斌表示,曾在警方嚴刑逼供下承認控罪,有辦案人員用竹籤插他、用小錘子墊書敲打他,並恐嚇稱要把他妻子也抓起來。念斌家屬又指,冤案令他們一家支離破碎,將追究辦案警員的責任及要求國家賠償。

曾坐冤獄的還有湖北京山縣男子佘祥林。佘的妻子張在玉於九四年一月失蹤,警方偵查時發現一具無名女屍,但在沒進行科學鑑證下認定為張,並將佘逮捕指其殺妻。佘疑被屈打成招,同年被判死刑,案件及後發回重審,九八年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不料張在玉失蹤十一年後,於二○○五年回家,京山縣法院重審案件,佘獲當庭宣判無罪釋放。事後佘向國家提出千萬賠償,最終累計獲得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