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一男子為脅迫家人提供賭資,居然虐待自己的親生兒子。虐童案此起彼伏,遺憾的是,中國至今沒有一部針對虐童的法律,讓喪盡天良者逍遙法外。
據報道,汕頭一名男子多次虐打自己的幼子,還將孩子遍體鱗傷的圖片發上網。稱「打到六點,天亮了,哈哈,還沒死」,其所為激起網民公憤。俗話說,虎毒尚且不食子,這個獸父居然對親生骨肉痛下殺手,毫無人倫之情,可謂禽獸不如。
類似的虐童事件不僅發生在家庭內部,在幼稚園、小學更是司空見慣。一些人枉為師表,以虐童為樂,不僅給那些無辜幼童帶來無窮的皮肉之痛,更讓他們幼小的心靈蒙上終生陰影。浙江溫嶺一個年輕女教師,曾兩手拎着一小男孩的雙耳將其提起,雙腳離地面約十公分。老師一臉微笑,而男童的耳朵被扯得變形,張着嘴哇哇大哭。在這名施暴教師的網絡空間裏,還有兩張將幼童的嘴用寬膠帶封住的照片,其中一張的說明為「活該」。 揪耳朵教師「經常如此」的「鬧着玩」,而且對此還津津樂道,這名老師之冷血無情,猶如母夜叉轉世。
再譬如,山西太原一個五歲女童因為不會算「十加一」,被老師連搧了幾十下耳光。事件曝光之後,涉事教師自稱只是為了「玩玩」、「實在太有趣了」,而且還有另一名教師在旁協助拍照!這兩名教師不僅毫無師德可言,恐怕連起碼的人性都缺失。
虐童事件已成為這個時代的暗傷,每次事件都像驚慄大片,讓各界異常揪心,但遺憾的是最後的處理都是不了了之,這主要是司法的滯後。以山西、浙江的虐童事件為例,雖然當事者成為千夫所指,以目前的刑法,沒有辦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這些人只能受到社會輿論與良心道德的譴責,但卻可輕而易舉地逃脫司法的懲罰。
法律必須提供一套系統健全的機制,才能為兒童撐起安全的保護傘。尤其是兒童作為弱勢群體,更需要得到法制的全面保護。事實上,絕大部分國家都有虐童罪的條款,對那些不法之徒嚴加懲罰。在美國,父母將未成年的孩童留在家中,就已構成虐童罪,很多中國人司空見慣的家教,譬如對孩子罰站、打手掌等,都可能面臨警察逮捕。
虐童事件層出不窮,折射出社會和司法的種種問題。拯救被虐兒童,阻止暴行發生,不僅是父母、老師的義務,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局應盡快設立完善法例,讓那些本該幸福的兒童,不再因受虐待而驚聲尖嘯,要知道,這聲音不僅刺穿了制度漏洞,更刺痛了社會良心。中國要建立法治,不妨從保護孩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