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僧控官方吞5000萬收益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嵩山少林寺早前起訴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下稱嵩管委),指對方在一一年一月至一三年十月,未按協議分成,要求支付四千九百七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門票收益及約二百多萬元違約金。數名身穿僧衣的男子上周六在少林寺附近拉起橫額,要求嵩管委交代門票收益去向。

據少林寺去年底向鄭州市中院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指,○九年少林寺與被告嵩管委簽訂協議,由嵩管委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區門票經營,而每張門票以一百元計,少林寺每人次可分三十元,但嵩管委未有及時、足額付款。嵩管委指少林寺已獲得一億四千多萬元分成,而據景區政策某類人士免費入場,而半價入場人次少林寺亦只得一半分成,官員反問:「沒收到錢,怎麼跟你分?」案件正待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