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禁公款送禮

【本報綜合報道】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前日發出有關進一步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通知,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在中秋、十一等節假日期間要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嚴禁用公款送節禮、大吃大喝等行為,紀檢組織要對違規違紀行為保持「零容忍」,堅決嚴肅查處。

通知列出多項要求,包括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在中秋、十一等節假日期間,嚴禁用公款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以及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

「領導幹部要敢抓敢管」

通知提醒全體黨員幹部要嚴於律己,領導幹部要敢抓敢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查處的典型案例,要點名道姓公開曝光。

紀檢組織亦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保持「零容忍」,對相關信訪舉報線索進行全面梳理,及時查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