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藍山縣涉嫌經營非法載客電單車(內地俗稱「摩的」)的六十歲村民陳作雄,日前疑因遭遇「釣魚執法」,他下跪磕頭也沒能阻止借來的電單車被扣,是四十五天內他被沒收的第四輛車。
陳疑因無力賠償,寫下兩封伸冤書後,走到當地交管所辦公室內吊頸自盡,牆上留下「請為我伸冤」五個大字。
《新京報》報道,據多名目擊者表示,事發時陳作雄駕駛電單車在東門口橋頭停留,一名男子過去問他可否載他,陳起初沒有同意,但對方不斷央求下終同意。惟該男子突然將電單車鑰匙拔下,並用手機召來執法車。
陳申辯自己沒有載客並下跪磕頭,但一位執法人員稱:「只要你開摩托車(即電單車),我就要整死你,還要關起你。」
事後藍山縣紀委和警方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前日公布調查結果稱沒有釣魚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