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瀋陽十歲男童被母親男友剁手案,法院昨一審判王姓被告故意傷害罪成,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王當庭表示不上訴。事發去年十月,王因與男童母親吵架而遷怒男童,先毆打他再用刀將其右手剁下,繼而將斷手放進熱水壺中殘忍烹煮。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