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法國普羅旺斯地區一名四十九歲男子,早前入稟控告妻子,指她在網上結交陌生男性,以她出軌為由申請離婚。法官接納其離婚理由,指即使案中妻子與陌生男子沒有身體接觸,但證據顯示她尋求婚外情。
案發於二○○八年,當時只有四十三歲的布魯諾發現,較他年長兩歲的妻子納薩莉(Nethalie)用比利時社交網絡Netlog認識陌生的男性。
雖然納薩莉與其他男網友的接觸,只限於互聯網上,雙方沒有身體接觸,但其後布魯諾仍入稟法庭,要求離婚。納薩莉透過律師辯稱自己上網交友,是因為患有抑鬱症。
但受審的家事法庭法官指,即使納薩莉與陌生男子沒有身體接觸,但因他們互傳親密照片談情,可算是尋求婚外情,故裁定布魯諾申請離婚的理據成立,批准兩人離婚。報道指兩人育有三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