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器官販子囚66月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南昌首宗組織販賣人體器官案,上周五於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對涉案主腦陳某進行一審宣判,法院指案情嚴重,但陳如實供述可從輕處罰,遂以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罰款兩萬元人民幣。

案情指,現年卅五歲的陳於一○年賣腎後被對方游說合作,利用網絡遊戲及QQ等散播消息,陳先後網上招攬九人,並以圈養方式將其中六人安置在一出租屋,陳先幫各人體檢,再負責他們的食宿,而這六人互相不交往,平時只是吃飯,休息,等陳配對好買家後,再通知各人往不同醫院進行器官移植。

抽佣獲利數十萬

據悉,其中三人在江西景德鎮摘取腎臟,而他們大部分是九十後,無業,家貧。陳則靠抽佣獲利數十萬元人民幣,警方於前年將陳拘捕,案件於本月四日在江西南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