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法國總統奧朗德去年提出向高收入人士徵收百分之七十五的「富人稅」,遭憲法法庭裁定違憲被駁回。但前日憲法法庭裁定富人稅的修正案合乎憲法,若一間企業的員工今年及明年年薪超過一百萬歐元(約一千零六十五萬港元),該企業即須繳交該稅。
新稅案下今、明兩年年薪過百萬歐元的員工,其僱主須為其百萬歐元以上部分的年薪,繳納五成所得稅。這款項加上其他稅項及社會支出,總稅率將相當於七成半。法案亦規定,所有納稅總額不應超過公司總營收的百分之五。
曾公開說不喜歡富人的奧朗德,去年二月在其當選總統後首份預算案中,提出徵收富人稅,引發法國富豪「逃亡潮」,但其後被憲法法庭拒絕通過。今年奧朗德再遞交修正議案,再遭逾六十名眾議員和六十名參議員反對。今次裁決恐會引發新一輪富人逃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