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一名卅三歲前銀行家被稱為「羅賓漢」,全因他涉嫌於一○年十月至一一年二月期間,從數個客戶的帳戶內「劫富濟貧」,轉帳合共約一百七十萬港元到曾被拒貸款人士的戶口中。他周二被法庭禁止從事銀行業五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