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賓夕凡尼亞州一名寡婦○九年欠交六點三美元(約四十九港元)稅款,連本帶利在前年滾至二百三十五美元(逾一千八百港元)。縣法院同年裁定把婦人價值廿八萬美元(近二百二十萬港元)的獨立屋強制拍賣償還。上訴法院前日推翻原判,婦人重獲主張住所擁有權的機會。
上訴庭法官萊維特指,比弗縣法院前年裁定涉事獨立屋以十一萬六千美元(約九十萬五千港元)拍賣予男子劉易斯,價錢遠高於原業主巴蒂斯蒂(Eileen Battisti)欠款。萊維特強調,任何審判須依照美國及賓夕凡尼亞州憲法所定的程序,批評縣法院開審前未召開聽證會。
巴蒂斯蒂在一九九九年跟亡夫買下涉事獨立屋。萊維特指出,巴蒂斯蒂在○四年喪夫後陷入財困,但仍努力還債,遂決定推翻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