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涉嫌受賄六百八十萬元人民幣,近日被深圳市檢察院提請公訴。中新社報道,案件本月下旬將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控方指,五十六歲的何靖,任職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位期間,利用職務的便利,收受娛樂場所東主約七十萬元的賄款,另有部分賄款與何靖下屬晉升有關。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