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刑逼供 大燈泡照頭

「逼供用的大燈泡很亮,被照頭部時很難過,眼睛都快凸出來,那時候即使審問的內容不實,但他們還是叫你承認。」陳水清上周重返鳳山招待所,回憶被審訊過程時神情無奈。一九五八年年僅廿七歲的陳水清,在左營海軍司令部藥局擔任司藥上士,因持有一本「台灣獨立十周年」的雜誌,遭當局認定為叛亂分子,判處七年徒刑,後來被送進鳳山招待所,羈押一年四個月。

無法見妻兒一面

陳水清被囚在普通號囚室,每天遭逼供、蹂躪,目睹過有被囚者遭帶走後,一去不返。他憶述指,懷孕妻子到處打聽其下落,最後得知被關進鳳山招待所。妻子在誕下兒子後,一度在招待所外圍試圖尋覓丈夫身影,但即被憲兵驅離。「無法會面也無法看見妻兒。」陳水清坦言,當年被囚生活痛苦令人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