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富士康再爆員工跳樓自殺!曾在深圳富士康工作四十日的十八歲李某,近日於一間旅館跳樓身亡,家屬指李生前曾聲稱不想在富士康工作,目前死者家屬向富士康索賠六十萬元人民幣。
來自湖南的李姓青年,本月十日在寶安區觀瀾汽車站附近某旅館開房後,下午五時半從旅館三樓走廊窗口跳下,由於身體被廣告牌夾住未直墮地面,自殺未遂的他幾分鐘後又從五樓跳下,當場流血不止,送院後不治身亡。
死者家屬事後透露,李出事前曾致電給家人稱「不想幹了」,但又拒說原因,質疑李在上班期間非意外死亡,並發現李的右眼處有舊傷,懷疑李生前曾遭到其他人傷害,向富士康索賠六十萬元人民幣。而富士康回應稱,會對出事員工給予一定人道援助,但需等待警方結論,目前富士康與死者家屬在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