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婚就要被開除?深圳一間珠寶公司近日推出一條新規例,無論是管理層或普通職員都要做到「四無」:「無離婚、無出軌、無小三(二奶)、無婚外情」,凡被發現有婚外情、包養小三、生活作風不檢點,甚或是離婚,都一概要被開除,引起公司內部軒然大波。不少職員認為公司此舉干涉員工的私人感情生活。但公司負責人則指新規例是為了宣揚「忠於愛情,家庭和諧」的企業文化。
據悉,「離婚就要離職」的新規定在該珠寶公司剛實施一個多月,暫未發現有任何員工違規。公司負責人表示,新規例是為了讓員工在心態上建立一個正確的婚愛觀念,因為其品牌一直標榜包容互愛、不離不棄和白頭偕老等價值觀,所以希望員工也能貫徹這一企業文化。
但不少員工卻認為規例非常荒謬且難以執行,因為要證明一個員工有婚外情實在不容易,又指規例純屬炒作,但亦有員工表示贊成有關規例。而公司負責人則否認是炒作,稱消息是由員工傳出去,又指新規例的實施全靠職員互相監督和自覺,強調這不是為了懲罰員工,而是盼透過制度去約束職員的行為。
但有內地律師指出,中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等權利,所以任何公司都無權限制員工不能離婚,而該珠寶公司的規條根本無法律依據,即使勞資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員工亦有權提出有關的協議無效。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