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造假黑幕不斷,竟連省級運動會都被揭發「請槍」造假!正在深圳舉行的第十屆廣東省中學生運動會於本月十五日正式揭幕,其中韶關游泳隊被踢爆為取勝而不擇手段,隊內教練和廿六名隊員大部分都是僱用廣州籍學生充當,學生淪為團體利益交換的工具。事件被揭發後,多名韶關游泳隊員前日退出比賽,廣州市體育局已介入調查。
廣州媒體報道,韶關游泳隊僱用廣州學生的消息傳出後,前日在深圳大學城游泳館舉行的游泳比賽,男子乙組和女子甲組等多項比賽中,總共有五名韶關游泳隊員棄權,僅剩三名隊員繼續參賽。有游泳教練向傳媒透露,韶關游泳隊有部分隊員被家長帶回廣州。另外,有七、八名家長在得悉「請槍」消息後,均禁止學生繼續比賽。
身為廣州市人大代表、並兼任市內體育學校副校長的李志明表示,他多年來從未見過,一個城市的參賽隊伍乃由另一城市隊員所替代,而在廣東省中學生運動會這種高規格的比賽中,竟出現這種情況,實在是不可思議,而且完全有違體育精神。
廣州市體育局表示,在廣州註冊的隊員,若未經當局批准,不得擅自代表其他隊伍參賽,一經查出,當局必定會作出處罰,甚至有可能會影響學生日後的升學前途,而當局已正式介入調查事件。
由於這次比賽的成績與各項基金資助掛鈎,因此不排除有學校為取得更多資助而「請槍」。有廣州游泳教練指出,今次的事件,可能牽涉韶關教育相關部門與廣州市個別的體育組織的利益關係,學生只是利益交換的工具,相關部門應該徹查事件。
相關消息傳出後,韶關游泳領隊段忠勇曾作出回應,他承認隊方與廣州市學生體育藝術教育協會等組織曾達成協議,由協會為他們物色適合的參賽隊員,他們會給予學生一定的參賽費用,但就否認曾支付介紹費予相關組織。
而有份舉辦賽事的廣東省教育廳則指出,以往數屆比賽中皆有這種代替參賽的情況,他們經過內部請示之後,若無參賽隊作出投訴則不存在問題,當局更不諱言,比賽中其他項目亦存在這種代替參賽的情況。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