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醫院鬧事 可究刑責

【本報綜合報道】針對內地醫鬧頻生,衞生部、公安部周一聯合發出《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嚴禁病人家屬到醫院鬧事,及不法分子倒賣醫療機構掛號,違者將受治安處罰甚至被究刑責。

通告提出,凡在醫療機構燒紙錢、設靈堂、擺花圈、違規停屍、聚眾滋事,或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或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以及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警方均可依《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者追究刑事責任。當局又嚴禁倒賣醫療機構掛號憑證,以及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

針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通告要求嚴格執行醫療管理相關法律,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增進醫患溝通,積極預防及化解醫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