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警方去年底破獲一個互聯網賣淫集團後,取得嫖客的身份資料,調查後起訴四十八人,當中包括四十一歲的邵在禮。邵在禮被指在前年十月,於一間廉價酒店內與一名未滿十八歲的雛妓進行性交易,並付了五百新加坡元(約三千一百港元)的肉金,當時邵在禮仍未與現時的第二任妻子雪燕結婚。
嫖雛妓可囚七年
邵在禮周三攜同雪燕到法庭,雪燕對丈夫被控一事表示「非常難過」,但全程支持丈夫,並安慰及鼓勵他。而邵的代表律師表明其當事人不準備認罪,根據新加坡法例,若嫖雛妓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獄七年。
新加坡傳媒引述邵氏發言人稱,邵在禮不是邵氏集團旗下職員,雖然他是邵氏子孫,但是其私事與集團運作毫無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