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城地位未解決 法庭難審以巴事

以巴問題死結之一,是聖城耶路撒冷歸屬問題,以色列將耶路撒冷視為首都,巴勒斯坦人則希望立國後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以巴雙方一直未能就聖城地位問題達成共識,任國際社會如何斡旋也是徒然。此際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正就醫改案有否違憲舉行聽證會,角逐連任的奧巴馬如芒在背,值得留意的是,其實法院剛作出的一項裁決,教上任未幾便拚以巴問題的奧巴馬同樣難堪。

該案案情殊不簡單,○二年,一對美國夫婦現身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替在耶路撒冷出生的兒子申請美國護照,二人要求在兒子護照上出生地一欄填上以色列,美國國務院官員予以拒絕,夫婦二人因此提出訴訟,案件最終鬧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雖然在過去逾半個世紀,美國一直認為耶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但情況於○二年出現微妙變化,美國國會當時通過的法案規定,任何於耶城出生的美國人在雙親要求下,可在護照和其他官方身份證明文件中出生地一欄填寫以色列,時任總統的布殊簽署法案時表明,這等同干預行政當局推行外交政策的權力,不合乎憲法,他不會依法辦事。奧巴馬上任後持相同立場,認為此舉妨礙美國斡旋以巴問題。

法院裁決 掀動立法行政之爭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八對一裁定,聯邦法院應就上述法案有否違憲一事表態,這場令中東政治與美國立法行政之爭糾結在一起的政治爭端,下級法院一直認為法官不應牽涉其中,從未就該法案的價值作出判決,聯邦最高法院會決定將此案發還下級法院重審。也就是說,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此事要管,但程序上還未到該庭出手的時候。

雖然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強調,擺在法院面前的並非政治問題,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布雷耶,即唯一一位不贊成最終裁決的那位大法官,曾在審訊期間提出一個觀點,就是美國總統鮮會繞過國會行動。

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就有關爭議表態,在很大程度上因為這除涉及惹火的以巴問題,還關係到尖銳的美國立法行政之爭,自己的家事與別人的家事共冶一爐,難怪該庭採取拖字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