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廣告不兌現 山東漢告交警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廣安市一名山東籍男子為賺取交警的懸賞,一個多月內拍下近六千張涉嫌交通違例照片,並要求當局兌現承諾,按照「懸賞廣告」的最低標準支付逾五十八萬元獎金,但遭當局拒絕。他憤而將交警隊告上法庭,惟最終兩度敗訴。網民狠批執法部門不認帳,誠信破產。

索要58萬 纏訟兩年

原告李宏偉指出,○九年一月他在官方媒體中國廣播網的新聞報道中,看到廣安市交警懸賞一百至五百元獎金的公告,鼓勵市民舉報春運期間交通違法行為。他翌月拿着五千八百一十九張涉嫌交通違例照片,向交警索要逾五十八萬元獎金。當局卻指大多數照片都是無法查證或不實舉報,僅九張屬較嚴重的違法行為,只肯發放九百元了事。

李狀告交警食言,先後向當地法院提出民事和行政訴訟,官司糾纏近兩年,但均被判敗訴。其中行政訴訟一案,廣安市中院周二終審裁定,中廣網有獎舉報的報道,並非廣安交警支持對外的正式公布,不產生行政允諾的法律效力,也不屬於公開發布懸賞廣告。至於當局獎勵九百元,只是表彰他的好市民表現,與懸賞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