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網上流傳爆料網貼指,海南三亞兩名女生到蘋果產品店睇電腦時,不慎將礦泉水濺落電腦邊角位,電腦雖未損壞,但卻被店方禁錮長達八小時,強迫支付八千九百元(人民幣,下同)買下電腦,質疑店方涉嫌敲詐。
網貼又指,兩名女生是瓊州學院大一生,其中一人是貧困生,當日只是好奇跟同學看電腦,賠款中的六千元是她貸款的學費,學費現仍未交。
當地記者發現涉事店舖只是電子產品綜合店,並非蘋果專賣店。負責人回應,損壞東西要賠償屬天經地義,不能將入水電腦售予其他顧客,當日只按來貨價賣電腦,已經算是仁至義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