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惠州經銷商侵權案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公司的iPad商標侵權案再有新進展,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裁定,蘋果在當地一家經銷商違反國家商標法,要求該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相應損失。據悉,這是唯冠對蘋果發生的連串侵權案中,首次有蘋果經銷商被判敗訴。

惠州中級法院的判決書指,被告深圳市順電連鎖惠州家華分店,在未經唯冠許可,使用唯冠的註冊商標,其銷售iPad的行為及蘋果(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授權經銷iPad的行為,均侵犯唯冠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但負責此案的許姓律師稱,唯冠未對蘋果(上海)提出任何訴訟請求,故該院沒對蘋果進行法律追究。許指今次裁決將對以後類似官司的宣判有深遠影響。

唯冠將於美告蘋果索償155億

唯冠債權重組顧問李肅則透露,蘋果曾使用欺詐手段在海外洽購iPad商標,唯冠近期將在美國起訴蘋果使用商業欺詐手段,索賠廿億美元(約一百五十五億港元)。

另蘋果代工廠商富士康屢爆員工跳樓,被指是血汗工廠。蘋果為保清譽,日前委託美國公平勞動協會進入富士康深圳廠房調查,並准許美國廣播公司(ABC)新聞團隊入內拍攝,節目將於美國時間本月二十一日晚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