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將亡父財產告之家人
三星集團始創人李秉哲的長子李孟熙(音譯),昨日入稟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要求其七十歲胞弟李健熙歸還三星人壽八百二十四萬股股份、三星電子公司二十股股份及一億韓圜現金(約六十九萬港元)。李孟熙的入稟狀指,李健熙八七年在其父親李秉哲離世後,未有向其他繼承人通知李秉哲以他人名義留下財產,李健熙其後於○八年將三星人壽的股份秘密轉名為他個人名下。
暫時未知李孟熙選擇在此時入稟的原因,而三星集團指該宗案件步入司法程序,拒絕評論。三星人壽有二億發行股份,而李健熙是最大的單一股東,其持股量佔百分之二十點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