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明年起禁售魚翅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加州州長布朗前日簽署法案,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禁止在加州出售、經銷和持有魚翅,以保護數量銳減的鯊魚。但有當地華人表示,法案只禁魚翅,但不禁殺鯊魚及食鯊魚肉,等同歧視華人。

法案由加州華裔眾議員方文忠(Paul Fong)和霍夫曼提出,先後獲州眾議院及參議院通過,經布朗簽署後正式成為法律。法案亦規定現有的魚翅存貨要在二○一三年七月一日前全部賣掉。布朗表示,魚翅的需求造成全球鯊魚大量減少,部分品種的鯊魚數量更劇減九成。他並稱,割去魚翅後再把鯊魚扔回大海的方式更是殘忍及危害海洋生態。為了下一代着想,決定簽署法案。

華裔社區引起強烈反響

加州是亞洲以外全球最大魚翅巿場,夏威夷、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及關島此前亦已通過禁魚翅法律。動物權益分子讚新法案將美國西岸港口的魚翅交易禁絕,但法案卻在加州華裔社區引起強烈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