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三華人 最高可囚25年
紐約警察總長凱利及皇后區檢察官布朗前日宣布破獲此案。案情指,犯罪集團派人前往銀行、餐廳及零售店當服務員,透過他們盜取客人的信用卡號碼再製成假卡,然後再派遣一些「購物者」以假卡到各地商店瘋狂購物,包括蘋果iPhone、iPad等電子產品,LV及Gucci的皮包及手錶等,再轉售至中國、歐洲及中東等地圖利。目前已有八十六人被捕,仍有二十五人在逃。
涉嫌參與銷贓的三名華人包括三十歲的古斯塔維安(音譯:Fnu Gustawian)、廿二歲的傅嘉誠(音譯:Kah Sheng Poh)及四十歲的林艾倫(音譯:Allen Lam)。三人被控以集體貪腐罪,最高可被判監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