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禁錮暴打少女

【本報訊】雲南昆明嵩陽鎮十五歲少女與鄰居打架,因出言冒犯警察,遭數名警員強迫跪地並掐頸,暴打後再帶返派出所,再被迫在假筆錄上簽名。少女母親哀求先處理愛女流血的傷口,但辦案警員冷漠說「死不了」,拒絕治理。輿論質疑警員濫用暴力對待弱女,涉事警官矢口否認,僅稱:「只能說控制了她。」

屈簽假口供

「他們(警察)踹我的腳,將我踹在地上。讓我跪在地上,拿手掐着我脖子後面,將我的頭往地上撞。」遭暴打的小純前日憶述時猶有餘悸。事發上周三,小純與鄰居十六歲少女小林因爭執打架,小純的四十三歲母親亦加入戰團,抓傷了小林頸部。

小林受傷後報警,小純回家即被數名警員包圍問話。小純被指向鄰居說:「你們惡人先告狀,喊警察來噪(罵)我!」此言冒犯警方,結果她遭警員強迫跪地、掐頸、按頭撞地。

小純頭部受傷,更被扣手銬帶到嵩陽派出所。她被禁錮四小時,口供也被警員亂改,最後被迫承認該份假筆錄。

對於被質疑警員濫權打人,派出所副中隊長陳濤辯稱:「我們控制人的時候,需不需要力氣呢?」又說:「不可能無緣無故打她,只能說控制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