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最多只賠17.2萬離譜!

【特派記者龔蕙芝溫州報道】鐵道部昨日首次明確提出對高鐵慘劇中傷者的賠償方案,以十七萬二千元(人民幣,下同)為上限,根據傷者的受傷程度,作出百分比的賠償。死傷者家屬均控訴賠償太低,絕不合理。

在高鐵事件中痛失姪女、另有四名親人受傷的張女士,批評鐵道部賠償標準太低:「日後還要花很多錢治療受傷的親人,每人只賠幾千塊肯定不夠!很不滿意這個方案!」

「有經濟困難應多賠點」

仍在溫州醫院留醫的傷者郭聖林則表示,從來沒有人向他提及過有關賠償的問題。當記者告知他賠償金額時,郭直斥:「很低、不合理!」「有經濟困難的,或家庭中老人及小孩子較多的,應多賠一點!」

另一名傷者陳愛聽,臀部骨折,至少要住院一百天。從事錢包生意的他,表示絕對不會答應鐵道部的賠償方案,「我是用手賺錢的,沒法工作就沒有收入,只能用從前的積蓄維持家庭。家裏有孩子,賠償金不只用來醫病,還要照顧家人,賠這樣少實在接受不了!」

據悉,鐵道部的十七萬二千元賠償金額,是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旅客人身傷亡賠償限額十五萬元,行李損失賠償限額兩千元,及強制保險賠償兩萬元而計算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