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賴昌星被遣返中國後的命運備受關注。由於其所涉主要犯罪行為地在福建廈門,再加上此案牽涉的官員已被「連根拔起」,賴昌星很可能被押返廈門中級法院受審,案件估計不會被指定到其他省份法院審理。而除了政治因素外,多位法律專家均認為,賴至多被判終身監禁。
上海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季立剛昨日向本報表示,犯罪案件一般都在罪犯的主要犯罪行為地進行審理,這亦便於公安機關偵查。賴昌星的走私行為,是以在廈門遠華集團掩蓋下進行,故他最有可能在廈門中院受審。
季立剛認為賴昌星可能會獲判終身監禁,這主要是因為賴走私金額和偷逃稅額龐大。他又指,只因中國和加拿大在司法協助上的問題,才導致賴至今才被遣返;雖然其走避加國的情節惡劣,但當局不會就此加重刑罰。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曲新久亦指,賴昌星身負行賄和走私普通物品兩項罪名,但今年五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取消了十三個經濟犯罪的死刑,當中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而行賄和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因此賴昌星不可能被判死。